[反思/reflection] 英國文學的興起讀後感

 英國文學的興起讀後感

    英國文學(British Literature)的興起並非關於文學與文學性而已,更直接相關的則是透過教育奪取並再造權力的過程。


    阿諾德和利維斯分別於不同年代,使用同樣的方法建立主體。由於宗教已死、中心缺乏,兩人重現距今久遠的「大眾文化」作為新價值,而前者選擇古希臘羅馬,後者則為莎士比亞等作家。如同蘭陵劇坊於西元1980年以《荷珠新配》回望戲曲,企圖以一種神秘化的「傳統」建立價值,彷彿找到過去,便具備建立現今主體的能力,更有機會找到未來。而最讓我感到好奇的是,利維斯透過現今版本的英國文學建立國家團結方式,還得有幾樣前提:其一,國民習得英語,且至少使用thy、thou版本而非法語基礎的英語;其二,認同文學的高價值且有效提升文化效果;其三,認同英國(England)為母國。第三十七頁列舉的英國文學作家侷限於英格蘭本島,並未包含當時管轄的北部愛爾蘭;同時,不識字的英國人如農民也間接排除於國民的定義。實際的效果最初的宣示完全相反,可以說是新興階級以教育之名,挑選並訓練足以齊聲並進的國民,再造權力中心之實。如此看來,英國文學只是手段而非目的。在這種情形下,英國文學其實是一種門檻測試,而事實上,英國文學的目標從來就不是英國,也不是文學,反而單純反映利維斯派選讀與選才的觀點。


另外,我也很好奇同時期的美國人如何對抗大眾文化。像是垮掉的一代也透過撰寫文學作品表明立場,如傑克˙凱魯亞克的《在路上》(On The Road),透過文學建立反文化的文化。因此,又要再問,為何文學等於文化的思考無可替代(alternative):自古希臘羅馬時期,知識分子發表演講、辯論,19世紀的英國也有肥皂箱立論的風氣;而古希臘強調的悲劇傳統與莎士比亞當時的戲劇,除了印刷術的技術層面以外,有甚麼因素讓文學本身,在英國文學尚未建構前,便獲得高級、壯大的地位,更為兵家必爭之地?退一步而言,阿諾德和利維斯敵視大眾文化的想法也過於武斷。像是於20世紀,美國藝術家如安迪沃荷、音樂家如瑪丹娜,一則以夢露複製像聞名,另一個則模仿夢露打造歌曲Material Girl,兩者於21世紀回看又成經典,且其經典的基礎就在於夢露的圖符(icon);更不用提20世紀的英國,文化輸出了披頭四樂團與辣妹合唱團,披頭四主唱約翰˙藍儂本身行徑卻也富反戰和平的教育意涵。種種的自我指涉反而再度經典化過往的大眾、流行文化。或許,人類只是慣於以進步之名、行復古之實,又隨著科技演變,才使復古的跨距越來越小:阿多諾得超過18個世紀,利維斯則縮至3個世紀,21世紀的復古可能50年都不到。


但不可否認的是,現今大眾文化的重複(repetition)與變異(variation)的快速排列組合之下,以繽紛如萬花筒的樣貌巧妙的成為主流;歐美流行滲透各國的影響力,可能更勝當時自尊廣博但實際邊緣的利維斯一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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